问题 | 公司章程是否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 |
释义 |
1、 公司章程是否规定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首先要明确董事长不是股东会,而是董事会。董事长是董事会的领导人,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其职责是有组织、有协调、有代表性的。董事长的职权属于董事会的职责范围。他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不做个人决定。他只在董事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享有与其他董事相同的表决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由此可知,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副主席应协助主席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董事长的管理职责是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所承担的工作。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从各国公司立法来看,董事长的权利不是股东大会赋予的,而是公司法直接规定的。一般来说,董事长有下列权利: 1.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7.审批公司招聘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9.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重大事项 11.签署公司股票和债券 1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部分职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有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出决定,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外,董事长对公司特别重要,董事长也需要董事会过半数同意才能处理。因此,在处理时,应当依照《公司法》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为了更好地保护股东和董事会的权益,公司法规定的董事长辞职程序是什么,根据公司法如何确定董事长的报酬《公司法》对董事会成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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