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质押融资存在哪些风险 |
释义 |
商标权质押存在哪些融资风险p> 1.我国商标权质押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存在空白p> 专门规范商标权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没有关于商标权质押的规定,而《担保法》和《物权法》只有关于商标权质押的一般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法》仅对注册事项作了规定。对于如何评估商标专用权的质押价值,如何实现商标专用权的质押,如何实现商标专用权的价值,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业务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依据,不易把握,风险较大。因此,国家立法部门和商标相关部门应构建完善的商标质押融资法律法规体系;商标专用权质押应纳入《担保法》的范围,明确其操作程序,使其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进一步明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条件、质押合同的具体内容、生效、变更、撤销的条件和程序、双方及第三人的责任和义务,权利实现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权责;要完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政策法规体系,明确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占用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为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提供法律依据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是质押融资的关键环节,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评价过程中对细节的不同处理可能导致评价结果的巨大差异。但是,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涉及的行业和类型很多,盈利模式也不尽相同。目前,我国还没有公认的统一的商标专用权评估体系,现行的会计制度不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其价值;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体系不统一,监督管理体制不完善,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接受商标专用权质押,这已成为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最大障碍之一 此外,商标权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容易受到企业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价值波动和高折旧风险。一个估计价值几亿元的商标,由于质量、经营等原因,可能在短期内迅速贬值,融资机构难以控制。如三鹿奶粉上亿元的商标品牌价值,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过去,央视广告之王“秦池”、“爱多”等品牌,由于经营问题,一度高估了几十亿个品牌的价值,并大幅贬值;这使得融资机构产生了疑虑,难以接受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方式,如何规避商标质押融资风险(1)? 鉴于商标专用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应适时寻求“组合主体”质押融资方式,鼓励企业以商标权辅以企业家个人信用作为质押担保,支持开展商标权与有形资产捆绑质押融资,降低和分散风险? 企业的综合实力直接决定了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商标专用权的价值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经济实力。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要牵头加强商标专用权价值核算与评估理论的关系研究,找到以质押融资为目的的商标专用权价值评估方法,并与财务会计相结合,建立统一规范的评估标准,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确保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同时规定了“商标专用权最高价值有效质押比例”,对融资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更有效的约束力,降低融资机构的风险,并促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的逐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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