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政府如何才能先解决童工问题,完善社会法制,加强政府监管是解决童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一方面,国家应在制定相关法律的同时,提高法律的执行力和执行力,使地方政府在打击童工的过程中有一个具体的操作过程,避免一些政府不作为。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宣传,树立禁止童工、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价值观,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教育,从思想上消除这一现象,要促进区域经济同步发展和沿海地区产业升级。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形成了“西部出口、东部需求”的“产业链”。因此,只有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同步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童工问题。另一方面,沿海地区大量劳动密集型企业是童工的大雇主。推动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劳动密集型转变,将有效减少对童工的需求 第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国西部大多数农村家庭之所以把孩子送去当童工,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无力抚养和教育孩子,这说明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不允许大多数居民获得相应的福利。因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合理分担家庭经济负担,将有效减少童工的产出 首先,经济利益的驱动力是童工问题的根源。丹尼尔·宁爵士曾经说过:“资本最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大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了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大胆。”雇佣童工和普通工人之间的劳动力成本差异巨大。这种巨大的经济诱惑,使一些大胆的资本家冒着违法的风险,非法招收大量童工从事经济活动 其次,社会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政府监管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童工问题。尽管我国大量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与童工发生劳动关系、从事经济活动都是违法的,但非法雇佣童工现象为何仍屡见不鲜?笔者认为,原因在于法律实施阶段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导致政府“不作为”。如《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监管中对使用童工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调查的,要追究责任。但是,如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主动监测,导致童工没有被发现,就可以逃避法律调查 第三,经济落后造成的贫困和观念落后,为非法企业雇用童工提供了有利条件。巴蜀和范冰冰的“奢侈公理”认为贫困是童工进入市场的动力,“奢侈公理”认为“当父母的收入低于最低生活费用水平时,子女必须工作。”在中国广大的西部农村,由于经济环境落后,再加上仍然坚持“多人、多权”的传统观念,多生一个孩子,家庭很难承受多生一个孩子的压力,于是选择让孩子外出打工,缓解家庭经济困难。这进一步导致文化素质低下,观念落后,形成恶性循环,童工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雇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还规定,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即:,其实早在2002年,国务院就颁布了《禁止童工条例》,并于2013年和今年进行了修订。规定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得招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允许他们介绍16岁以下的孩子就业,应该说法律法规是有的,出现问题的原因是没有行政权力。特别是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集中的地区,利用童工问题仍然是一个“大问题”。多年来,惠州、东莞、深圳、上海、常州等地相继曝出童工问题。以这次曝光的常熟为例。2011年,有报道称,安徽两名青少年原本计划去南京上学,但当很多人看到打工仔的经历后,他们被哄到常熟当了打工仔,他们都想到夏岩的工作“合同工”,说没想到今天又发生这样的事 其实,童工的重新出现有很多原因,比如贫困落后地区的青少年生活艰苦,缺乏受教育的机会,而且容易被骗到黑心企业当童工;比如,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一些企业只注重利润,雇佣童工可以降低劳动力成本。童工不仅工资低、工作时间长,而且由于其非法身份,无法参加国家规定的各种保险,可以为老板节省大量开支 然而,主要问题在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童工问题有两个“由来已久”,一是国家法律法规的长期禁止,二是童工的长期存在,甚至已经成为一条黑色产业链。这显然与监管者的“漠视”和“疏忽”有关。说到底,只能靠媒体曝光来触动一部分人的“责任感”,然后赶紧执法、突击调查。显然,事前不知事后急补救的做法,并不能遏制童工现象。每一个官员都应该明确,在一个地方,经济不是唯一的,现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面临着用工荒,这也意味着用工成本的上升。如果不重视,童工问题可能会变得更加突出和复杂 为了解决我国的童工问题,法律规定了禁止企业使用童工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雇用童工的企业,将受到法律的惩罚。此外,我国政府还对贫困地区的儿童给予特别支持。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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