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后的裁员补偿:公司是否需要向职工支付裁员补偿,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无法律原因或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给予补偿,即每年工作2个月的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年度一个月的工资,n;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在不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通知金,俗称N+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提前通知;然而,这就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另行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公司应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员工支付双倍的补偿 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咨询网.com免费法律咨询,解答您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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