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司机能识别职业病吗 |
释义 |
公交车司机的职业病鉴定是否可以 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不能申请职业病鉴定。国家有职业病分类目录,只有目录范围内的疾病才能认定为职业病。因此,驾驶员不可能申请颈椎病职业病鉴定,因为颈椎病和腰椎病不在目录范围内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的疾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疾病被认定为职业病: 一是尘肺病 2)减压病, 3)高空病, 4)航空病和 5)手臂振动病 1)化学性眼烧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包括放射性白内障和三硝基甲苯白内障)8种是耳鼻咽喉和口腔的职业性疾病,包括:噪声性耳聋、铬鼻病,口腔糜烂 1)金属烟雾热 2)职业性哮喘 3)职业性过敏性肺泡炎 4)棉尘病 5)煤矿工人滑囊炎 治疗职业病患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应当将不适合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患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 通过对上述条文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不允许对公交车司机进行职业病鉴定。在上述职业病案例中,虽然存在驾驶员职业病危害,但相关规定并未将驾驶员颈椎病纳入职业病范围,因此没有必要进行职业病鉴定。希望以上内容能解决您的问题。如有不明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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