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合并的形式是什么律师说,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一)吸收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被吸收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债权债务),被吸收公司取得吸收公司支付的现金,被吸收公司解散,被吸收公司的股东通过“清算程序”按各自的权益进行现金分配 (2)合并决议(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债权人通知书律师表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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