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公司债务由被合并企业承担,债权包括知情权、异议权、损害救济请求权等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2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吸收其他公司的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这是对“公司合并中债权人的主要权利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公司债务由被合并企业承担,债权人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异议权、损害赔偿请求救济权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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