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因股权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
释义 |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p> 衡平法作为一种民事物权,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主体。强制执行股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强制转让措施,而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