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强出口商品包装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抽样、质检、重量鉴定、监舱监装、出厂检验过程中,应当同时对包装进行检验。对尚未装箱的商品进行出口预检时,除包装材料外,还必须在正式装运、检验和换证时对包装进行检验。内地进港的货物,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口岸查验时必须分批查验。检验人员应经常到港区、车站、仓库、货场了解商品(包括未经法定检验的商品)的包装情况。包装破损、污染或者包装不符合出口要求的,应当联系海关严格控制
(1)纸箱:① 箱体倒塌或破损;② 用胶粘剂或胶带密封而不密封;③ 胶粘剂或胶带附着力不强,易开启和重新密封,不留撕裂痕迹 (5)其他异常情况:(1)货物移动时,箱内货物晃动或破碎;② 手柄松动、包装破损、泄漏或商品外露;③ 包装严重污染或霉变损坏的;④ 有浸水和严重受潮的痕迹;⑤ 有腐烂或严重的异味;⑥ 破损或破烂的货物;⑦ 必须有指示性和警示性的包装标志,但货物上的标志短小或模棱两可 在上述情况下,货物只有在托运人修理或更换包装后才能出口。尽可能在货物运至港口和车站前进行包装的修理和更换。如果仓库内的货物难以修理或更换,或货物运至港区或车站后发生损坏或污染,必须在装货前完成包装的修理或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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