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所得的现金能否作为公司的出资 |
释义 |
一是非法所得的现金不能作为公司的出资。究其原因,是这种非法货币投资在法律上不能构成公司法人的财产权,在他人行使追索权时,公司有返还义务。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整体安全,非法现金出资如果被认为是有效的,将使合法权利人处于不利地位,这是不公平的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按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缴纳下列费用:,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