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团公司组织结构设计存在哪些问题 |
释义 |
1。集团管控模式不同于组织结构。集团总部对子公司有不同的管控模式,不同的集权和分权要求会对组织结构的设计提出不同的要求。一般来说,集团战略属于专业化运作,集团总部要求高度集中,管控模式要求集团整合更多的管控资源,因此更倾向于专业化结构(如总分结构)。在现实的集团总部部门设计中,一些由子公司操作的职能往往由总部操作(如集团总部设立研发中心和采购中心);如果集团总部采取分权模式,如只关注投资收益,总部部门主要由战略投资等职能管理部门设置(典型的控股总部设计),总部设有事业部或子公司。在实践中,混合型组织结构往往是根据不同行业的管控要求设计的,如总分、母子、事业部并存等。集团组织结构与单个公司的区别在于,集团组织结构具有明显的层级特征。随着集团组织层次(特别是治理层次)的提高,集团的控制力也会同步减弱,因此集团组织结构的设计必须考虑组织层次的设计。同时,集团的组织结构设计和治理水平也必须同步研究。全球集团组织结构的最佳实践是,组织结构和治理水平最好控制在四个层次内。中国乃至世界的经验教训很多:一些企业集团盲目大规模投资,失去了对投资决策权的控制,最终导致集团组织结构过长,集团总部对子公司没有有效的控制,孙子和曾孙。笔者认为,在设计集团的管控模式和组织结构时,还应注重防范法律风险。因此,无论是在集团成立之初,还是在集团经营过程中,甚至在集团宣告破产或解散时,都需要法律的护航,从生到死。法律风险管控体系的建立和专业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或吸引是集团公司发展中最重要的环节,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com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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