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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能成为股东吗
释义

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能成为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股东,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都要求发起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出资;因此,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必然成为股东,关于发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发起人、资金和章程。发起人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重要条件,也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那么,什么是赞助商?我国《公司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我国著名学者江平教授认为,“发起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和筹建人”。
    王澍教授认为,发起人是指“制定公司章程的人,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筹备事务并负责设立公司“
    这两个定义的外延过大,与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同。它可能涉及许多人的努力,包括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人。如果把所有参与筹建股份有限公司的人都看作发起人,那就混淆了发起人与其他人的界限,台湾学者郑波认为发起人是“章程制定人”,即:,“公司章程签字人”
    梁×先先生认为“所有筹备设立公司并签署公司章程的人”都是发起人。根据《台湾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起人通常是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的人。至于他们是否真的参与了公司的设立计划,我们不问。这一观点在台湾已被广泛接受。虽然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发起人进行界定,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意见》认为,发起人是“订立发起人协议,申请公司股份,认购公司股份,根据这一规定,中国内地认为发起人还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但是,与台湾相比,中国不仅强调发起人应当签署发起人协议,而且强调发起人应当实际参与公司的设立。但是,这一规定是否必要,还有待商榷。如果区分发起人的标准是在章程上签字或者盖章,则法律关系明确。然而,普通人很难了解公司章程。因此,如果有人不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而是实际参与公司的设立,善意第三人就认为他是发起人。如果能够使其与发起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将有助于保护交易的安全。因此,江泽民的“平等人”理论是值得借鉴的
    

读了这篇文章,你应该知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是股东,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都要求发起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出资;因此,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保荐人必然成为股东。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访问我们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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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