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除前款规定外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福利等事项。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二)用人单位免除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发生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纠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合同。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审理、判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决定不服的,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 起诉机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内,由被起诉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应当详细阅读本院送达的民事案件证明通知书,并按照规定向法院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或者反驳对方的证据。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也就是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上述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依法成立,用人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