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良资产公司的登记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 不良资产公司的登记条件是什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有两种:一是一般情况下,股东的法定人数必须少于50人。第二,在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缴纳的出资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金。在我国,法定资本又称注册资本,既是公司法人化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法定限额,其余的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纳;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全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财产;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价值,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1)我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内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否则,我们将丧失担保合同的效力,不能依法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2)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也可以依法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追偿债务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债权主体和数额的确定,所谓抵押(质押)债权,是指以抵押或者质押担保的债权。一般来说,提供债权抵押或质押的是债务人本人,有时是第三人提供抵押或质押,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理解不良资产公司的登记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股东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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