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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国作品是什么意思
释义

1、 什么是外国作品外国作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创作、出版的作品。外国作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者之一、共同创作者之一、著作权人之一、共同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国民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公民的作品。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法条约成员国国民,也不是国际著作权法条约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公民,而是第一次或同时在国际著作权法条约成员国出版作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著作权人或者合同约定的著作权人之一的,应当委托他人通过合法途径创作作品,其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外国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中国享有著作权:
    

1。作品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表的,包括作品在中国境外首次发表后30日内发表的,其未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改编、翻译后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表的。这些作者,不论其作为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成员的国家地位如何,都享有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的版权。与中国作者共同创作、共同发表作品的(即与中国作者共同创作作品的作者)。这类作者,不论其作为《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成员国的国家地位如何,在中国与中国作者合作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放弃或转让著作权给他人的除外。具有《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成员国的国家地位。根据《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这些作者无论其作品是否在两个公约成员国首次发表,其所有作品在中国享有版权,在下列情况下,外国作者的著作权应在中国受到保护
    虽然作者不是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但经常居住地在公约成员国,但应被视为该成员国的国民,他的著作权在中国应该受到保护。尽管作者不是《公约》成员国的国民,但其作品首先在《公约》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出版(即30天内),制片人非公约成员国国民,但其总部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公约成员国的,其作品在公约成员国首次发表或者在非成员国同时发表的,其著作权在中国受保护,该成员国应被视为电影作品的“原产国”,电影制片人和其他作者享有的版权应在中国受到保护。对于建筑作品,如果作品是在公约成员国建造的建筑物,或者如果作者的艺术作品是在公约成员国建造的建筑物的一部分,则该成员国应被视为建筑作品的“原产国”,第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可以在中国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文学领域的一切智力创造,艺术和科学,是原创的,可以复制一些有形的形式被称为作品。根据作品的创作和表现形式,我国著作权法将作品分为:书面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素描和其他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民间文艺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除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以外,上述作品,无论是原著形式,还是翻译、改编等演绎形式,如果读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我们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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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