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作品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1、 什么是外国作品外国作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创作、出版的作品。外国作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者之一、共同创作者之一、著作权人之一、共同著作权人之一是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国民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国际著作权条约成员国的公民的作品。作者不是国际著作权法条约成员国国民,也不是国际著作权法条约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公民,而是第一次或同时在国际著作权法条约成员国出版作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是著作权人或者合同约定的著作权人之一的,应当委托他人通过合法途径创作作品,其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1。作品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表的,包括作品在中国境外首次发表后30日内发表的,其未发表的作品经授权改编、翻译后在中国境内首次发表的。这些作者,不论其作为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成员的国家地位如何,都享有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的版权。与中国作者共同创作、共同发表作品的(即与中国作者共同创作作品的作者)。这类作者,不论其作为《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成员国的国家地位如何,在中国与中国作者合作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放弃或转让著作权给他人的除外。具有《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成员国的国家地位。根据《伯尔尼公约》或《世界版权公约》,这些作者无论其作品是否在两个公约成员国首次发表,其所有作品在中国享有版权,在下列情况下,外国作者的著作权应在中国受到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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