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
释义 |
股票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其中,前者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而后者的股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因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的有效模式不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股票质押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对于非上市公司,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以非上市公司股份质押的,质押合同自质押在股东名册记载之日起生效” 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出资人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将其实缴出资形成的股权,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质押给质权人。出质期间,出质投资者的企业投资者身份不变,未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人不得转让或者再出质质押股权 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司法解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将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和质权人同意,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份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质权人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如您情况复杂,律师事务所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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