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事项
释义

1、 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各股东所持股份数。记名股票是指在股东名册上记载持有人姓名、地址,并在股票上记载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在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它对应于无记名股票。所有权的转让,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所谓记名股票,是指股东名册上记载持有人姓名、地址,并在股票上记载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股票。股东的名字通常写在股票的背面。记名股票不仅要求股东在购买股份时记载姓名,而且要求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向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除注册股东外,任何人不得对公司行使股东权利。同一人持有的,应当记载同一原名。记名股票未经许可不得转让。转让股权时,应当将记名股票提交公司,变更持有人姓名或者名称,并将转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根据本条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或者法人发行的股票为记名股票,应当记载发起人或者法人的姓名,不得登记其他户名或者代表人姓名,表面上没有股东的名字。无记名股票只有在附有息票的基础上才有权获得股息。记名股票的特点记名股票的转让比较复杂或者限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符合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公司转让记名股票,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使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保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有时对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定了一定的限制。例如,有些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股票以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的;转让后,公司应当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之间的关系是特定的。因此,在发生股份丢失的情况下,注册股东的资格和权利不会消失,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并要求公司发行新股。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记名股票被盗的,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股份无效。人民法院依照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该股票无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更换该股票,股东的权利属于注册股东p>

对于记名股票,对于股东而言,激励模式对激励对象有严格的绩效目标约束,权利、责任、利益对称性良好,可以形成股东与激励对象的双赢局面,激励方案易于被股东大会接受和通过;只有注册股东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的权利。除记名股东外,其他股东(非记名股东转让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的)不具备股东资格,不得一次缴纳认购股份的金额支付股份是股东以认购股份为基础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性付款。但是,根据股份公司与注册股东之间由注册股份确定的具体关系,一些国家也允许注册股东在认购股份时不全额缴纳出资,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4: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