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债务,需要股东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企业所欠债务将按其全部资产的比例清偿。如果有新公司注资,则涉及破产重整或和解,两者均须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因此,及时跟踪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有限公司能否清偿债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限公司破产时,以注册资本作为债务赔偿的底线,即注册资本的数额,按注册资本额清偿债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已足额出资(即向公司投资100万元)的,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有出资的,股东需要在未出资额内承担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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