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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货的法律知识是什么
释义

1。干股,是指公司创始人或者股东在公司成立或者存续过程中,按照约定无偿给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这类股票是干股,持有这类股票的人被称为干股股东,干股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干股是一种股票;其次,干股是通过协议获得的,第三是股票具有赠与性质第四,干股的地位应受到无偿赠与协议的限制第二,干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权分置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与设立协议对股东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送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体现。由于股东无实际出资,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股权赠与协议为准。如果股权捐赠协议可撤销、无效或被撤销,干股股东自然丧失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如分红请求权、表决权等,都是通过协议来确定的,但股东的义务,特别是其对外义务,与普通股东的义务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股东登记具有公示性。但是,股东收到的股份为瑕疵股份的,在正常情况下,受让人还应当对该股份承担出资义务。但是,一般来说,如果存在瑕疵股和普通股,则捐赠的股份应首先确认为普通股,只有当捐赠的股份不足时,才能视为瑕疵股,干股设立要件因为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要件,也就是说,只有全体股东同意,没有人行使优先权,干股才能设立。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和人的合作性,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性,以及其他股东的优先权,干股无法成立。因此,捐赠股份必须经股东大会一致通过。干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附条件干股自达成之日起生效。章程未作变更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四)取得干股的几种情形。干股可以由部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捐赠,也可以由全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捐赠。干股可以在公司成立时或存续期间取得。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的,公司不增资发行新股,但原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干股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附条件股份捐赠协议所附条件对股份转让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条件具备时,受让人取得或者丧失相应的股份。由于对附条件的实现可能有异议,工商部门在办理变更登记时难以查明情况。客观上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法院判决后根据法院判决办理变更登记。收购干股可能是由于个人技能或业务能力,或其他原因。股份的效力取决于捐赠协议的效力和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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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