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房地产无法设立抵押 |
释义 | 一、哪些情况下房地产无法设立抵押 以下情况下房地产无法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 5.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纳足额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的,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二、房地产抵押的原则 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 三、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 1.主债权; 2.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 4.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5.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金; 6.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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