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1) 有自己的名称和机构;(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房地产的其他条件开发企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法律的有关规定。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利性企业,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和机构;(二)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予登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登记机关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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