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否可以依照我国有关法律任命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任命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股东书面同意前款所列事项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可以不召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由三人至十三人组成;但是,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知识是对有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委派董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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