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起人达到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的发行和筹办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如果是通过募捐的方式建立的,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名称,设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组织机构,应当经创立大会批准。发起人人数(包括公司成立后的股东人数):2人以上(含2人)200人以下(含200人) 发起人是指订立协议设立租赁公司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申请设立公司,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并负责设立公司;(2)最低认购额、股本和法定资本: <1。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部发起认购的股本总额,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公司成立后两年内分期支付;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未缴足股款前,不得向他人发售股份。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设立的,发起人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三)发行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法律行为,是指为筹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由创立大会批准。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原则,是规范公司组织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发起人应当依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起草公司章程。 创立大会是全体发起人、认股人在认股后、创立前参与决定是否设立公司的决策机关公司的设立第五,组织机构主要是“三会”,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6)公司住所:法人作为权利主体,必须与自然人一样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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