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发起人应当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设立公司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述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由主管部门报送省外经贸厅 (2)签订协议、章程。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批准,发起人正式签署了公司设立协议和章程 (3)报商务部批准。发起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协议、章程,经省外经贸厅审批后报商务部。商务部应在45天内决定是否批准 (4)开户和认购。保荐人应当持商务部批准的证明,于30日内在银行开立专用账户。发起人应当自核准证书签发之日起90日内缴足所认购的股份。(五)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与银行签订募集协议;(六)申请核准发行。向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商务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募集文件应当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股票认购书由证券公司制作、承销,并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收款行应当按照约定收取和保管股款,并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凭证。(9)验资。发行的股份缴足后,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发起人应当自验资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公司成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认股人出席,并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董事会应当自公司成立大会召开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登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成立后,还应当将募集股份的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公司登记成立后,应当向股东正式交付股份。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份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的股份应当标明“发起人股份”字样。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正式设立后,应当依法公告。 以上为有关答复。成立公司的程序很麻烦。首先需要申请,然后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再协商制定公司章程,再上报商务部,再涉及一些开户和税务问题。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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