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是医疗事故也能获得赔偿 |
释义 | 不是医疗事故,也能获得赔偿?近日,李先生夫妻在耗时长达三年的诉讼之后,终于拿到了胜诉判决书。这一案例,昨天也获评首届法律援助“十佳案例”。 孩子术后死亡 鉴定“不是事故” 李先生的儿子小伟死在了医院,事后,省市两级医学会都认定小伟的死并非医疗事故。但李先生夫妻不服,最终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通过司法鉴定获得胜诉。 据李先生回忆,三年前的一天,儿子小伟突然出现头晕症状,李先生立马带儿子到厦门某医院就诊。经医方诊察后,当时小伟并无大碍,只给他开了两天的药服用。没想到,两天过去了,小伟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严重的呕吐现象。 这下可把李先生夫妻给急坏了。随后,他们再次带儿子到医院诊治,几天后,医院对小伟进行右颞开肿瘤切除手术,后经检查,证实小伟为脑脓肿。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小伟病情有所好转,办理了出院手续。当时,医方出院诊断为“右颞叶脑脓肿”,治疗结果记载为“治愈”。 李先生质疑说,既然写“治愈”,那为何还有之后的悲剧发生?出院几个月后,小伟再次出现头痛症状,医院再次为他做切除手术,但是,手术过后小伟左手、左脚失去知觉且逐渐出现萎缩状态,头痛越来越严重。直到此时,医方才建议他转到别的医院治疗。 经北京大医院诊断,小伟右额颞巨大脓肿,侵及皮下,已经难以承受手术。最终,小伟于2009年4月30日不治身亡。儿子死后,李先生夫妻二人决定找医院讨说法,但是,当时市、省两级医学会,分别作出了医疗鉴定,都认定“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李先生夫妻不服医学会鉴定,只好求助于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 不服医疗鉴定 申请司法鉴定 经法援中心指派,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唐志良律师为李先生提供援助。在唐律师的帮助下,李先生夫妻起诉至湖里区人民法院,请求赔偿金额92万余元,同时申请了司法鉴定。 唐律师认为,医方手术准备不充分,并没有对症下药。脑肿瘤复发后又没有做充分的检查,致使患者错过最好的治疗时机,最终不治身亡。 尽管两级医学会鉴定认为,本案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唐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家属可以通过申请启动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帮助患方获得赔偿。 在唐律师的争取下,法官同意再对本案进行司法鉴定。最终,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结论认为:医方诊疗行为虽不属于医疗事故,但仍存在延误诊治等过错,这一结论,证实了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近日,厦门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医方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患者家属总计21万多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