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关于党员是否可以炒股的讨论十分热烈。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四类人员是不允许买卖股票的,下面小编就为您一一解答,欢迎大家阅读 该规定第88条是关于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处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投资其他证券”列为违纪行为之一。新条例没有改变原有条例,而是从立法技术上删除了“人身侵害”的内容。马森说,党政干部股票交易问题,按照这一规定,经历了从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以下四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掌握内幕消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上市公司主管部门和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单位的子女、配偶不得买卖上述主管部门管理的上市公司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者会计(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工作,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信评估机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股票——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官员离任后三个月内将继续接受监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变动掌握内幕信息的,必须在任职前一个月内对其持有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以上是小编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许多专业律师可以为您服务。我们还支持在指定区域在线选择律师,我们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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