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权利能不能被强制转让 |
释义 |
股东权利能否强制转让?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事实上,对于小股东来说,公司章程是保护其权益、制约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力武器。然而,随着我国新《公司法》中公司章程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原有《公司法》中的许多强制性规范已被修改为“按章程办事”,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赋予了公司章程拥有更广泛的权力。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中小股东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保护和救济。 建议小股东可以聘请律师介入公司章程的制定,努力增加对其有利的条款。为防止大股东权利的滥用,应尽快在公司章程中就公司对外投资、利益分配等方面作出详细约定,在知情权的范围等方面,中小股东的权益容易受到侵害。比如在一家房地产投资公司的章程中,我一般都提出项目外的投资要服从全体股东约定的条件,这样才能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当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积极运用公司章程保护自己。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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