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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法中股东的义务是什么
释义

1、 股东在公司法中的义务是什么?所谓股东义务,狭义上是指股东的出资义务,即在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前,股东有缴纳公司章程记载的全部出资的义务,不能分期付款。广义上说,股东应当履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义务。因此,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出资义务:公司成立时,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代替货币出资的,其差额为实际出资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大会除可以各自缴纳出资外,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多缴出资。追加出资义务属于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即《公司法》未列明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即生效。
    

6。经公司核准登记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7。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诚实守信;
    

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二是《公司法》对非法股东的处罚规定;

二是对贪污、贿赂、贪污、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处罚不满五年,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不满五年;经济犯罪或者剥夺政治权利5年;
    

三是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企业破产清算之日起未逾三年;四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超过三年的;
    

第五,个人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我想提醒您,您在选举董事时必须小心,因为根据法律,董事在未经《公司条例》或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其权力管理公司。其权力来源于公司章程,不受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约束。但是,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控制董事的权力。股东可以修改本规则、罢免董事或者拒绝重新选举董事。如果对股东和董事有更多疑问,我们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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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