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的唯一股东能否承担责任 |
释义 |
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应当以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 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和清算组负责人的姓名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提交下列材料备案: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清算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登记号、注销原因、开始清算的日期、清算组人员和工作地点、债权申报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三)债权申报登记。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清算费用的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的支付;所欠税款的支付;清偿公司债务后的支付;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款项缴清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公司财产独立的,应当以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