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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的知情权和获利权是什么
释义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答复股东,说明股东书面要求的理由。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是股东的合法权利。股东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也是股东的重要权利。根据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达各股东,因此,股东提出查阅、复制的,公司应当提供,不得拒绝,任何理由不得作为限制股东查阅、复制的有效抗辩理由。股东资产收益权最直接的体现是股东按照实收资本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得红利。公司增资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此外,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有权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分红问题上,公司的许多股东往往存在很大分歧。对此,《公司法》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连续五年实现盈利,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股东大会对不分红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股份。股东和公司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未就收购股份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大会。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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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