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的登记手续,您需要知道什么 |
释义 |
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将全部劳务作业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建筑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审核签发通知书”后,方可进入建筑劳务市场从《建筑劳务市场准入名单》中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建筑劳务,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前,施工企业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南宁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站办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登记手续。第二,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登记管理人提交中标通知书,领取《南宁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备案登记表》或登录南宁市建设管理信息网(www.nnjg.com)下载表格并填写。三是施工企业填写《南宁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登记表》后,应向登记管理人提交下列文件作为审核依据: 1。建筑工程中标(或发包)通知书(复印件); 2。南宁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登记表(电脑打印五份); 3。施工企业与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盖章后退回); 4。南宁市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站出具了《南宁市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市场准入登记表》(复印件); 5。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劳务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或作业队长任命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项目劳务人员名册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五份)。第四,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未办理建筑劳务分包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工。 注: 1。劳务人员名册必须是在劳务企业市场准入登记的人员,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原件进行复核。 3。《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登记表》和本项目劳务人员名册必须填写专用表格。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