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示范项目质量管理协议 |
释义 |
施工项目名称: 总承包方(甲方): 分包项目部(乙方): 为防止施工期间发生各类质量事故,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双方协商一致: 第一条: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下列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二条本协议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第三条:质量管理:确定甲方为项目经理、质检员,代表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确定乙方为项目经理、质检员,代表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甲方质量部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负责对乙方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组织总体设计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必要时进行现场指导。甲方负责向乙方发放图纸、设计变更和洽商,如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违反规定,轻举妄动,严重危及工程质量的,甲方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在不自检的情况下对工程进行验收。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规定和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施工现场代表汇报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与现场人员保持一致,持证上岗。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更换代表,必须经甲方同意,严禁擅自决定。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处理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隐瞒。乙方应按处理措施或方案进行整改,不得私自处理。 8。甲方未按约定执行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第6条:处罚: 1。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人员不在岗或备案人员资质与现场实际人员不符的,经检查,对甲方处以1000-20xx元的罚款。乙方未按要求组织施工的,每次罚款20xx-5000元;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加倍处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做到一次到位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工作,做好检查记录。乙方逾期不履行的,每次罚款20XX元。乙方不配合甲方验收的,每次罚款20xx-5000元;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10000元。乙方必须按要求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未按要求处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罚款20xx-5000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未构成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或缺陷,对乙方处以20xx-5000元的罚款,质量事故按损失金额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 7。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甲方质监部门或上级部门批评或处罚的,给予乙方20xx-5000元的处罚,乙方项目经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质量联检和专业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0元。乙方在收到甲方罚款通知后三日内拒不签字或不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罚款。 第8条:本协议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负责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签字时间:年月日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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