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项目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网友咨询] 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是什么? [律师的回答] 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 首先,项目审批。 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项目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等提出初步意见,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二是开展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经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备委员会,委托有关单位对项目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等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规划任务书,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第三,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含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等配合条件。第四,签订施工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完毕后,按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签订施工安装合同。《合同法》第275条规定:“建造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设备的供货责任、拨付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双方的相互配合。 虽然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由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但根据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新建、改建、改建工程的施工,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扩建、技改项目,除部分不适合招标的特殊项目外,应当实行招标投标。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一般采用招标方式,即严格经过招投标三个阶段。《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还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泄露底价。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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