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的防控 |
释义 |
1、 招标投标阶段的风险防范。在投标前,我们要深入了解业主的资金信用、经营作风以及相应的签约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相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规划部门的立项文件、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手续,拆迁是否到位,“三通一平”工作是否到位,等,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充分了解其以往项目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要深入学习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逐项具体确定合同责任,深入了解商务计划和要求,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调查施工现场,认真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分项的单价和技术措施,为降低签订合同后的风险,我们应支付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
有时业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会提供条件苛刻的非示范合同草案,要求施工企业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往往将相当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建设单位,缺乏对业主权利的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的保护性条款。此时的施工企业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所以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了解各方面可靠的信息,坚持原则,利用政策法规尽可能地进行修改和完善,规避风险。第二,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风险防范取得合同资格后,应将主要工作转入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是审查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分析合同风险,采取相应对策,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合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谈判前,应当指定商务办公室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评审,按照发包人的要求逐项进行研究,并实施监督管理和控制。在审查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时,应充分注意有关条款。应注意规避合同工期风险。例如,约定开工时间从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约定逾期竣工罚款按日计算。最好有一个上限条款。施工期保证金的罚款协议应合理,以避免逾期数日的全额罚款。重视质量标准和竣工验收条款的风险防范。要注意工程支付结算条件的风险防范。约定的给付结算时间不得超过优先权行使的时间。我们应该努力就违约条款达成一致。质保金应明确约定分期扣除的时间和比例。注意学习通用条款,把握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的关系,解决通用条款对施工方的不利规定,用通用条款的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重视内部合同的风险防范。注意建立争端解决条款的风险防范。 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极其重要,应选择具有合同谈判能力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合同能够体现双方责权利的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的严厉约束,并对业主提出相应的约束。虽然《合同法》赋予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力,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并不存在绝对平等。权力要自己争取。如果可能的话,应该争取起草合同的权利。对于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每一个条款都要详细讨论,千万不要把自己置于被动地位。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条款都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损害。因此,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我们应该仔细考虑所有可能的情况和细节,并作出明确的决定。我们不能冒险。一切问题都要以书面形式明确具体规定,而不是口头承诺和保证。合同应反映有效的风险预防和缓解措施的具体条款。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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