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工程中介合同纠纷 |
释义 |
2004年,浙江一家建筑公司从中间人王某处获悉,北京一大型房地产项目正在准备招投标。之后,王先生带领施工单位负责人到项目现场考察,并承诺帮助施工单位取得工程施工权,但必须给予相应报酬。建筑公司随即向王某出具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给予王某工程造价咨询费总额的3%。2005年初,建筑公司拿到工程中标通知书,与开发商签订施工合同后,才进场施工。2006年初,王某多次向建筑公司索要咨询费,但均未如愿。之后,他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330万元咨询费。一审法院判决建筑公司的承诺书有效,原告为其提供了资料,做了大量工作,建筑公司应向原告支付330万元。被告人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原判错误,中标原因与王某无关。这是建筑公司自身努力、公平竞争、诚实投标的结果,支付3%的巨额中介费是不公平的。承诺书的内容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无效。他要求撤销原判,并决定建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建筑公司赔偿王某80万元。终审判决后,原告提出申诉,检察院提出抗诉。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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