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签订后,甲方提出不能施工索赔的依据和方法
释义

索赔依据
    

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承包人有权提出索赔。首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发包人没有实际履行合同的,是发包人违约,承包人可以提出违约索赔,包括利益索赔,这是索赔的法律依据。其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1.2条有相应的约定,约定“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商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应当赔偿承包人因延误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延长工期。”本条款针对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延期开工。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承担工期延长的责任,即工期造成的损失也应由甲方承担,这是回答这个问题的合同依据。当然,这主要是指双方当事人已经实际适用了示范文本;如果不适用示范文本,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得出相同的结论,因为示范文本的一般条款,作为交易习惯的约定条款,是根据相应的规定制定的《合同法》的一部分。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总合同条款,如果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获得额外付款和/或延长工期,承包人应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并说明索赔的发生;(2)承包人应正式向监理人提交索赔通知监理人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3)如果索赔事件有持续影响,承包人应在合理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继续提交延期索赔通知;(4)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索赔通知监理人,说明追加付款的金额和工期的延长,并提供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承包人要求赔偿的期限如下:
    

(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接受竣工付款证书后,在颁发合同工程接收证书前,视为无权要求赔偿;
    

(2)承包人按合同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表中,仅限于工程验收证书签发后的索赔,索赔期限在竣工结算证书验收后终止。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来说,签订合同后,如果对方不能继续施工,这种情况会给自己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这时,他们一般需要向对方索赔。合同中应有相关规定。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公司的相关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10:2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