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赠与要走哪些法律程序 |
释义 |
一、房产赠与要走哪些法律程序 房产赠与要走的法律程序如下: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房地产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 4.证件资料。 5.如实填写《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表》; 6.房管部门进行审查。 7.批准过户。 二、房产赠与能否撤回 房产赠与能撤回。赠与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无偿合同。赠与人在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时候,可以约定附义务。附义务赠与,也可称为附条件赠与或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可以附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赠与合同的效力怎么样 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法律网提醒您,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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