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限期租赁的若干法律问题 |
释义 |
什么是无限期租约? 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不确定。无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公租房不属于无限期出租。 (1)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出租人应当如何收回房屋。但是,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时间准备出租其他房屋。 如果承租人有条件搬家,但不腾出房屋,他应该限期搬家。出租人不急需收回全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腾出部分房屋或者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2)如果在租赁期结束时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会发生什么情况? 如果租赁期结束时没有签订新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走。 承租人继续居住在租赁房屋内,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后续租赁期限不确定,即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以上是本杂志编辑总结的相关信息律师网. 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地方或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知道,编辑建议您不妨访问我们的网站律师网在线律师咨询,他们会给你详细的问题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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