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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租人的优先权是什么
释义

具体而言,租赁优先权是一种期待权,它是在租赁关系开始时确立的,发生在租赁合同到期日。租赁优先权制度的存在和确立有其理论基础、立法基础和合理依据。在我国现行民法体系中,关于优先权制度的规定很少,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了其他共有人出售其共有财产份额时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其他共有人在出售租赁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涉及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出售时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租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出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私人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房屋所有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很难找到有关优先购买权的立法,包括效力较低的地方立法或规章,也很难找到民法上的优先购买权理论。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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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