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权转让手续 |
释义 |
1、 房屋租赁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租赁权可以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在租赁期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继续直接向出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期内将租赁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他人。”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批准,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登记备案。 承租人办理租赁权转让的,可以脱离原合同关系。即使受让人不履行合同,承租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是应当承担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房屋转租,但承租人必须与出租人、受让人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二是房屋转租风险。如果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必须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道或者不同意的,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解除的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不是承租人与转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而是由于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不能继续履行。(2) 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将房屋转租,转租人只能立即归还占用的房屋。 一旦房屋转租合同被确认无效,转租人应归还所占用的房屋。支付给承租人(转租合同的出租人)的定金、租金和店铺转让费只能由承租人返还。出租人没有归还的义务。如果找不到承租人,可能就没有地方要了。(3) 转租人对房屋、店面的装修应当拆除,不得转换为出租人的所有权。 在房屋租赁,特别是商铺租赁中,承租人往往要对商铺进行重新装修或改造。经承租人同意转租,承租人同意装修或改建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终止时,双方可按约定将装修转为承租人,而承租人折旧后可以获得相当于装修价值的装修,但在非法转租中,出租人不同意转租,转租人无权主张上述权利。他必须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只能由他自己承担。 (4)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或转租合同的,本合同随时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无限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限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租赁房屋超过6个月,未与出租人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转租合同的,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后,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房屋租赁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问题的回答。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房屋转租的,需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同意后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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