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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出租人应该注意什么
释义

首先,房屋出租人应当是房屋所有人,因为只有房屋所有人才能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受房屋所有人(房屋产权人)委托代为出租房屋的,应当出具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转租的,应当事先征得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否则,非房屋所有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所购公有住房出租,不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所有人可以向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其次,由于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租金中包含的土地收入应上缴。但目前根据相关规定,暂时仍作为私房出租,房屋出租人应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
    

第三,房屋有下列问题的,不能出租,否则属于违法出租。(一)新建房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综合验收,未取得房屋买卖租赁许可证的,不得出租;(二)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出租;(三)共有产权的,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出租(四)未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不得出租;(五)房屋管理部门租用的公共房屋或者其他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的房屋,不得出租;(六)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出租全部或者部分现有房屋;(七)已抵押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出租;(八)未经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建造的违法建筑或者“无证房屋”,不得出租;(九)危房或者有倒塌危险的临时建筑(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最后,在租赁房屋之前,我们应该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出租人还应提醒承租人特殊的合同条款,如租金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房屋实物损坏的赔偿要求等,这也会为承租人减少不少费用麻烦。如果您有更多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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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4: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