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租赁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咨询:违反租赁合同的责任主要有哪些?律师的回答:第一点:租房者选择委托正规的中介机构租房。选择专业化服务、规范化运作、规模化的中介机构,既能快速解决房屋租赁问题,又能有效保护承租人利益。为了避免被一些不法中介公司利用重复的虚假房屋信息欺骗。 第二点:遇到“二房东”时,我们需要核实他的身份。如今,租房人很难与原房主签订合同。因此,租房人遇到“二房东”时,应核实其身份,核实“二房东”在租赁期内是否有权将房屋转租,并要求其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供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发生法律纠纷。第三点是租房人应该为租房买单,租房人应该提前预算。第四点:在签订合同时,你应该仔细阅读条款。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必须看清合同约定的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租赁目的、租赁期限、修理责任、合同变更与解除、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在以后的租赁过程中,双方应相互协商以避免纠纷。 第五点:做好物业检查非常重要。双方达成协议后,除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写明租赁期间房屋内设备、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和承诺,并作为合同附件保存,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法律知识: 预期违约又称提前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之前,当事人明确表示在履行期限之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合同的。(一)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前的违约行为;(二)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实际债权;(3) 它不同于违约的实际后果(主要是损害对方当事人的信托利益)。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式:明示预期违约(明示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违约)。 明示违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明确表示,在履行期结束时,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其必要条件是:(1)一方向对方明确表示违约;(2)必须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无正当理由。默示违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结束后不履行合同。其特点是:债务人虽未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其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例如,特定标的物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合同履行前将标的物转售给第三人,或者买受人在付款前转让财产和定金以逃避债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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