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期内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
释义 |
租赁房屋属于合同关系。根据中国法律,房屋的取得和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合同不能履行的,不按违约处理。合同双方已履行的,按实际履行情况结算,不履行的终止履行。因此,政府在租赁期内征收、拆除房屋时,双方应按实际用途结算租金,多退少补,不承担违约责任。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政府根据房屋用途和结构给予业主一定的装修补偿和搬迁费用,承租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业主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2) 在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债务的;(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以上是相关答案。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在合同期内即将拆迁,政府会给予补偿,租赁双方会根据实际用途结算租金。此时,他们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政府的行为是不可抗力。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