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征收中如何处理原本租用的土地 |
释义 | 一、土地征收中如何处理原本租用的土地 土地征收中处理原本租用的土地的方式是:应当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安置补助费应归承包期内租用土地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二、土地征收赔偿不公怎么维权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投诉的部门如下: 1.当事人首先可以到当地县级政府投诉; 2.如果当地县级政府没有解决的,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3.如果当事人是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也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一定要相关证据,由法院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三、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款多久发放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土地征收补偿款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