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中介合同有哪些特点和分类 |
释义 |
二手房中介合同的特点如下:1。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中介机构向客户报告签订合同的机会或为签订合同提供媒体服务。客户是否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与中介无关。中间人不是客户和第三方之间合同的一方。居间人无权干涉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中介机构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进行调解,传达双方的意思,起到桥梁作用。它无权干涉合同。三。中介合同是一种双重服务、双重补偿、双重承诺的合同。中介合同的分类中介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其分类也按以下两种情况进行: 1、委托人主动寻找中介人。比如,a有房子要卖,他找B公司做二手房中介。B公司在其公司注册的买方资源中找到适合他的候选人。C公司是买方的客户。甲、丙公司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根据目前中国此类中介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由卖方支付。 2。在正常情况下,中介往往见多识广。比如,甲方知道一套房子就要卖了,但急需购房的乙方却不知道。甲方将签约信息上报给乙方,并为乙方提供签约媒体服务,使乙方可以在某个地方随心所欲地购买所需房屋,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定的佣金。 以上两种中介合同均以委托合同为基础。在第一种情况下,甲方和丙方都是B公司的负责人;在第二种情况下,虽然甲方首先找到了乙方,但乙方变成了甲方的负责人,乙方向乙方支付佣金,这是中介合同的分类依据。对于以上问题,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向律师协会在线专业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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