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退房 |
释义 |
1、 我能看看我的房子吗?我能看看我的房子吗? 在购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合同双方应按时、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团中,有大量购房者提出退房的理由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而且前后几天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这在心理上是难以承受的。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要求退款或降价补偿是不合理的,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满足这些要求。
2。如何办理退房,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如上所述,期房购房者一般不允许退房,但在以下十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与认购书的内容不同。由于合同主要条款已确定,合同已成立,双方应继续就未尽事宜进行协商,以签订本合同。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与认购书条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合理的,购房人有权拒签并要求退还定金。(2) 开发商未取得相应的批文和证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严格的商品房预售条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预售的前提。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有权要求退房。(3) 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买受人同意,擅自擅自改变朝向、面积、户型等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补偿。(4) 抵押未经批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理解和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八条、第九条明确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在不通知买受人或者出卖人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事实的,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价款一倍的赔偿。(6) 面积误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的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依法处理如无协议,面积误差率绝对值超过3%,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住宅正常使用的,应当依法处理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九条明确规定,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事实的,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提出请求退房并要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两倍的赔偿。实践中,开发商通常通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较低的交付条件(如交付条件不是取得竣工验收记录,而是通过单次验收等)来规避。(x) 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对申请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开发商逾期未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对此,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通常会设定较长的办证时间。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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