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中,多个被告人的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地产纠纷应当通过诉讼解决,这与被告居住的城市无关。即使被告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仍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保障异地房地产纠纷中被告人的权利?建议您及时向法律咨询网律师寻求帮助。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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