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负责开发商强行征地 |
释义 |
开发商强行征用国有土地的,征地管理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如果征地违法暴力,开发商将受到处罚。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房屋征收补偿工作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实施房屋征收的单位不得牟利。 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裁定生效,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的前提下,能否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这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行政执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规定和程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有效的裁决,因此适用行政强制拆迁手段的前提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有了有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就可以发生。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进行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要程序。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采纳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裁定。 再一次,强制拆迁前应该举行两次听证会。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住户较多或者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裁定申请前进行听证。二是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听取拆迁人的补偿依据、程序、计算依据和安置标准行政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开发商强行征用国有土地的,征地管理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如果征地违法暴力,开发商将受到处罚。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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