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万一拆迁,物业单位要收拆迁款,这是合理的 |
释义 |
公租房拆迁时,产权单位收拆迁款有意义吗? 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属于承租人,那么公租房被拆迁时,补偿款应该有哪些所有权,但是承租人应该支付拆迁安置费用。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 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四)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二十二条因房屋征收需要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进行房产交易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交付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每周提供住房。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等订立补偿协议,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等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公租房拆迁款能否继承?是的。如果你的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给他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他们可以合法继承公租房拆迁基金。如果是公租房,就不能继承,而公租房的拆迁款可以作为法定遗产继承。 首先,公租房的负责人能否以遗嘱的形式对未来的拆迁进行分配?具体问题需要分析。户主在拆迁后立遗嘱死亡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补偿金;户主在拆迁前立遗嘱的,因遗嘱只能分配合法所有的财产,所以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无效。 其次,如果公租房的承租人中有一人死亡,其继承人能否继承其居住权?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居民拥有的是居住权,而不是公租房的所有权。我国法律只规定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居住,但没有规定继承人可以享受其共同居住并继续居住居住居住权与继承居住权是不同的概念。因此,公租房在面临拆迁时,只有房改后继续在原单位享有居住权的,才能享有拆迁补偿权属。 第三,户籍不在公租房所有人的户口簿上,而是一直与公租房所有人同住。拆迁期间能否安置?答案一般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居住,而且没有规定他们只能以同一户籍居住,所以答案是肯定的。当然,应该排除恶意提前故意搬家,为的是以后拆迁不猖獗。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公租房拆迁时产权单位收取拆迁款是否合理”这一问题的回答公租房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属于承租人,那么公租房拆迁时,补偿款应该有哪些所有权,但承租人应该支付拆迁安置费用。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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