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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虚假登记
释义

房地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登记如何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房地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登记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九条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房地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登记、损毁、伪造房地产登记簿、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先,所有权是绝对的。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干预,所有人都能实现自己的权利。所有权关系义务的主体是除所有权人以外的所有人,其义务是不非法干涉所有权人行使权利,是一种具体的不作为义务。第二,所有权是排他性的。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干涉行使权力,同一物只能有一种所有权,但不得超过两种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他性并不是绝对的。现代国家的所有权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第三,所有权是最完整的产权。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财产进行控制的最全面、最充分的财产权利。它不仅包括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还包括财产的最终处分权。所有权作为最完整的财产权,是其财产权的来源。相比之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物权,只是在占有、使用、收益的某一方面直接控制财产的权利,只是所有权的一部分。第四,所有权具有弹性。虽然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甚至处分权可以与所有权人全部或部分分离,但只要不存在导致所有权消失的法律事实(如转让、财产损失等),所有权人仍然保留对财产的控制权,所有权不消失。当设定在财产上的其他权利被消除,所有权的负担被解除时,所有权仍然回归到它的完美状态,即分离的权力仍然回归到所有权人手中,这就是所有权弹性。第五,所有权是永久性的。这意味着所有权的存在不能预先决定其持续时间。比如,当事人不能约定所有权只有五年,五年后所有权将消灭。当事人对所有权期间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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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34:18